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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号通告 | 关于做好乌鲁木齐市来临返临人员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通告
近期乌鲁木齐市疫情形势发生变化,为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,根据省疫情防控办有关工作要求,现就做好乌鲁木齐市来临返临人员健康管理服务工作通告如下:
一、乌鲁木齐市来临返临人员,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、社区(村)或所住宾馆报告,如实提供个人活动轨迹和健康状况,并向所在镇(街道)报备。
二、自7月7日后从乌鲁木齐市来临返临人员,须提供到临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“健康码”绿码,经核验后,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。对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,到临后应立即听从安排到市综合服务点等指定场所接受核酸检测,结果为阴性者,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。
三、各镇(街道)要加强对乌鲁木齐市来临返临人员健康管理,督促核酸检测阴性者做好14天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,如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,应及时就医并报告。
四、各镇(街道)、各单位要加强人员信息核查和登记管理工作,并落实个人健康状况申报承诺制度。对因瞒报、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,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对经核酸检测阴性的人员,不得拒绝其入住社区、宾馆。
市综合服务点(久天商旅酒店)联系电话:0576-85159999
临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
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
2020年7月19日
编 辑:汪璐霞
监 制:牟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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